深圳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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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4-10-09 09:24
- 来源: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深圳市金新农(10.93, 0.00, 0.00%)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在芜湖设立子公司并与芜湖市鸠江区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建设华东总部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安徽省芜湖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华东(或安徽)金新农生物饲料有限公司”(以最终工商核准为准),并与芜湖市鸠江区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分期、分批使用自有资金2.5亿元投资用于建设“金新农年产50万吨绿色无公害猪饲料及华东总部研发中心项目”,该项目计划用地约114亩。
详见公司于2014 年9月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在芜湖设立子公司并实施“金新农年产50万吨绿色无公害猪饲料及华东总部研发中心项目”的公告》。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该项目已经完成了拟设立子公司的预核名,预核名为安徽金新农生物饲料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同时,2014年9月29日,公司与芜湖市鸠江区招商局(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书》,现将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具体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项目建设内容:投资建设华东总部研发中心及年产50万吨绿色无公害乳猪饲料项目
项目投资规模:总投资约2.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2.1亿元。
(二)项目用地
项目位于芜湖市鸠江区江北高新产业集聚区起步区内,项目用地约120亩(以实际丈量为准),本公司将依照国家规定参加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具体价格以成交价为准。
(三)项目建设
项目总建设工期24个月,本公司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以保证投资项目各项指标均符合芜湖市有关规定。本公司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全资成立独立法人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
为加快项目建设进程,甲方将成立项目建设小组全面协助本公司办理项目立项、开工建设、正常运营等相关报批手续。
(四)优惠政策
本公司可享受同地区所制定的相关税收、城市建设配套费等优惠政策,若国家对财税政策作出调整则相应调整。
(五)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依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否则守约方可依法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本公司出现约定的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依据本公司的违约程度部分取消给予本公司的优惠政策、收回项目用地或解除合同,并由本公司支付甲方违约金。
(六)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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