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霸团伙”垄断大鹏片区生猪屠宰市场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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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1-12-27 09:48
- 来源:深圳新闻网
12月26日讯(记者 张玲 通讯员 何亮 李梅奎)2005年,李某某纠集同伙成立了一个“肉霸团伙”。该“肉霸团伙”由10人组成,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猪肉经营者到其私宰点杀猪,非法攫取了巨额经济利益。近日,继被告人李某某等8名“肉霸”获判服刑,龙岗检察院以被告人肖某某、邹某某犯有非法经营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05年6、7月份,李某某纠集钟某某等7人、被告人肖春华、邹革胜2人,在龙岗区大鹏、葵冲及南澳非法成立了三家生猪私宰点。在经营私宰点期间,上述人员采用暴力、威胁等方式强迫大鹏、葵冲、南澳的猪肉经营者到其私宰点屠宰生猪,并收取每头生猪人民币30元的屠宰费,从而逐步垄断了东部三镇的生猪屠宰市场。
对于不到其私宰点杀猪的猪肉经营者,李某某等人则采取以暴力相威胁、殴打、私扣猪肉、砸毁猪肉经营者用来杀猪的铁锅等手段进行打击报复,以此强迫猪肉经营者到其私宰点屠宰生猪。
据不完全统计,本案中受害猪肉个体户达数百人,该“肉霸团伙”通过垄断猪肉供应牟利200多万元。
2007年11月,李某某等八人被龙岗区法院判处八个月到十二年不等有期徒刑,但肖某某、邹某某一直潜逃在外。
慑于今年席卷全国的“清网行动”的强大压力,也为了获得从轻处罚,邹某某、肖某某先后于今年9月16日、 11月7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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